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民事纠纷

湖北-咸宁 03-17 16:58  悬赏 30  发布者:asdf1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住5楼,于2010年3月请人装修做防水,做防水的师傅在做防水的时候忘记关水龙头,就走,也未告知我。水从我家漏到4楼和3楼,我得知后及时给两家分别更换了地板,更换的价格是原地板的2倍。4楼和3楼当时并未指出有其他的损失,并且也说了,更换了地板就不在找我了。可后来换完地板后他们两家又提出要别的损失赔偿,并在2011年3月请鉴定部门按照他们所指定损坏的物品进行鉴定,他们提出的损失物品并未得到我的认可,最后法院就直接依据鉴定部门的鉴定要求按照鉴定部门的鉴定出来的费用赔偿。我想咨询下E8
问题补充:
我在法庭上可以以鉴定部门鉴定的结果只能说明物品本身,不能说明物品的损坏是由我家漏水引起的为由推翻他的证据吗?确实时间太长,这么长时间内原告可以对物品做任何事,也可以任何的更换呀,要是法院就这样判我败诉感觉太不公平了。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支持我的请求吗?希望能具体点。至于装修公司那到好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7 17:02
你可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3-17 17:59
你如果认为该鉴定有问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另外,如何案件还未开庭审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当事人(装修公司)参与诉讼,赔偿责任可以转嫁给装修公司。
回复时间: 2011-03-17 21:46
你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1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33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04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10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0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