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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房子问题

四川-成都 03-19 11:40  悬赏 0  发布者:KLh3681 回答:(4)
我请问下 我和我老婆想要离婚 但是,我们是安置房 现在户主是我老丈人的名字,我离婚以后 我能拿到我应有的那份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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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9 13:26
户主是你老丈人的名字的话,就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是没有份额的。
回复时间: 2011-03-19 17:10
如果证明安置房是安置你们全家的,你们可以分你的部分
回复时间: 2011-03-20 08:29
安置时如果是按人口进行的你有权要求。
回复时间: 2011-03-20 10:46
安置时如果是按人口的话,您有权要求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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