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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跟同居了几个月的男朋友分手了,他家第一次见面给了六千的红包

陕西-西安 06-15 13: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跟同居了几个月的男朋友分手了,他家第一次见面给了六千的红包,叫我退,还说报警,而他家开始说的做生意我才跟他在一起的,过后为了叫我分手,就说做生意没钱,而他头脑也不行,因为我们那里主张谁提分手就得退对方的钱,但是我跟他同居了几个月,而且他自己一分钱都没有存过,我觉得不是我想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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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5 14:21
同居关系,不合适可自行离开。
如需帮助请致电。
回复时间: 2015-06-15 14:42
你好,不合适可以分开,至于钱财纠纷可以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6-15 16:04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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