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已解决问题

地热漏水

 06-09 09:44  悬赏 30  发布者:advanc……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辽宁 回答:(3)
我家楼上的地热漏水,房屋验收合同上写明保修期2年。房子是2001年的。现物业和地产开发商也已验明是地热问题。但物业和地产已保修期已过为由,不予处理。楼上邻居也认为地热问题不在他的责任范围之内。请问
1.楼上邻居相对本人而言是否应该负全责?
2.因为感觉楼上邻居在这次事件中也很无辜,如果楼上邻居与物业,地产之间如果打官司的话,能否胜诉?
3.作为我本人及楼上邻居应如何处理此事?
问题补充:
谢谢高律师的答复。据查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本人感觉地热保修期2年的验收合同纯属霸王条款,但这个房子是2001年的,已经8年。难道我们百姓真的要为这样不合理的问题买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6月09日 10时00分

 1、邻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超过保修期,开发商和物业部不承担责任。3、要求邻居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09 09:55
目前情况看,地热漏水的责任只能由楼上邻居承担.
回复时间: 2009-06-10 01:36
由楼上邻居负全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天津河西区
广东深圳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9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67
天津 河西区
人气:20485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4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