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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吗?我应该给承租人补偿吗?

 06-16 20:50  悬赏 15  发布者:zzhili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珠海 回答:(3)
几年前我与亲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仅仅约定租赁期限是十年,租赁费是每年2万元,没约定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双方都签了字。但事实上因为是亲戚我并没有收他的租金,所以就更谈不上收据的问题。(那么我们的租赁合同有效吗?)但3年后房屋拆迁了,我这个亲戚却以租赁合同为由向我索要拆迁补偿费。还说拆迁之前每年的租赁费都给我了。我该怎么办?请专业人士回答以下问题:
问题一:我们的租赁合同生效吗?
问题二:我应该给他拆迁补偿费吗?应该给多少呢(百分之多少)?
问题三:请问能提供给我具体的法律条款吗?小弟万分感激

证据补充:
请专业房屋纠纷律师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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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24日 20时25分
租赁合同签订了,符合生效条件,不会因为没实际收租金而变成无效。
你到底为什么不收租金,你的说法有些牵强,如果真是因为亲戚原因不收租金,正常情况下也不会签订合同。
如果从租赁全同角度讲,因拆迁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是得给承租人一定补偿的。
当然,你说的情况,对方如果真从来没交过租金,你这边还是有机会解除这个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的。这得了解具体情况和细节后律师具体分析和建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6 20:52
这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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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463270151
  • 4161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6-16 21:09
这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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