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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把转让费要回来吗?

广西 03-22 14:19  悬赏 0  发布者:芳小小9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前天刚转下来一个店面,当时出租方梁先生说他是业主,店面是他跟单位签的合同.之前是做五金生意的,后来又转让给马先生做皮包生意,马先生说他从2008年开始一直经营皮包生意到现在,但是现在有另外的发展所以想要转让.当时店里的确有几个包包放在货架上,马先生说是其它的货品刚刚清完.当时觉得那个地点还可以,也没发现有其他可疑的地方,就跟他签了一年的合同.从2011.3.20至2011.11.4 租金每月3500,转让费20000元,还交了5000元的押金,但是事后,到周边一问才知道那二个人跟本就不存在,周边的人从来没见过他们,说是这个店一直都是一个王姓女士在经营,10几号刚搬迁,我去单位去找经营部了解情况,他们也说没有这二个人,这个店目前是王姓女士在经营,还说这个地方到6月份左右就要拆了,而且王女士跟单位签的合同是签到去年的10月份,这个地方的店面目前只是临时租用,现在我经多方打听找到了王女士,王女士说店面是她的,因为单位去年就下了通告说要拆除,所以她也找到了新的店面,10几号前刚刚搬到新店,还说她跟单位签的合同是签到去年的10月份,不是今年的11月份,她在租给梁先生时有交代过,只能租用,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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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2 17:54
协商不成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3-22 14:48
你可以找梁先生,与他协商要回你的损失,无法达成协商一致,你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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