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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标的

北京 03-22 16:40  悬赏 5  发布者:VHx7461 回答:(4)
一、租赁标的。    1、标的物:位于   区,所购置的房屋为        栋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标的用途:       栋          号房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使用范围以商户所持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请问: 我司要租赁房屋做为经营用,合同以上三处带有"标的"字样后面是否应都改为"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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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2 16:46
改吧这样
回复时间: 2011-03-22 16:51
应该改。
回复时间: 2011-03-22 17:16
可以改
回复时间: 2011-03-22 17:39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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