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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11年了,以前一直住住公公的房子125平米,6年前农村要开发

辽宁-葫芦岛 06-19 11: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老公结婚11年了,以前一直住住公公的房子125平米,6年前农村要开发,我们自己盖了220平米临建房,用公公的房子换了一个90平米的楼房剩下35平米我们自己添了40平米又换了一个75平米的楼,我们如果现在离婚,我是不是可以得到40平米楼房的一半财产,孩子长年有病,第一次去医院就花了家里所有的钱,整整6年多的哮喘病家里没有钱我去朋友和小弟,妈妈家借钱给孩子看病买药,老公因为我借钱跟我闹离婚,公公婆婆也从来不管孩子,不帮助我给孩子看病买药,老公也有近2年多不和我在一块生活也不给我生活费也不给孩子看病,现在公公婆婆和老公逼我离婚,让我净身出户,我不知道怎么办,想咨询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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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9 13:4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5-06-19 16:25
你好,增加的40平可以主张的,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双方共同承担的,婚后所得财产平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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