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破产解散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年遇春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单位破产后对职工买断工龄的具体清算和补偿政策

河北-唐山 03-23 15:41  悬赏 0  发布者:星点儿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唐山市古也区一服装厂工人2001年办理停薪留职,当时单位说办理停薪留职,就必须办到退休年龄,留职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部自己交,单位于2010年10月宣布破产,又于2011年3月21日贴榜宣布按贴榜上的工人领取金额数为准,7日内为期,可以上访和告状,过后于4月8,9,日为领取买断金并当场签字,单位说留职期间这几年不给钱算工龄,不知合理否,还有失业保险也没有,给我榜上核算的金额是:10786元,也不知道根据什么算的,我是1990年正式转正的.请问这样安置工人合理吗,单位也没有正面告知一切就贴榜取钱签字解除关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3 16:23
对补偿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775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84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818
河北 保定
人气:4157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