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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孩子在学校因为争抢东西发现伤害

江苏-徐州 06-20 16:13  悬赏 0  发布者:sdy12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儿子上小学2年级,下午放学后值日期间,因为我儿子拿的那把扫把比较好用,另一个同学就去抢夺我儿子手里的扫把。抢夺期间那个同学用扫把顶我儿子的肚子几下,我儿子急了,就伸手拿起地上的扫把向那个同学的脸部打了下,因为扫把是铁把的,上面的塑料保护套掉了,那个同学的脸受伤了。那个同学直接去老师办公室去找老师。老师给我们家长打的电话,我和那个同学的爸爸一起带受伤的孩子去医院,小孩脸部缝了6针,还打了破伤风针。所以费用都是我承担的。我想问下,我家儿子是不是要承担所以责任,学校是不是要承担部分责任?  请给于详细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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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0 16:21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的比例来承担赔偿的
追问:

如果我们追究学校的责任可以吗?

回复时间: 2015-06-20 16:29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有侵权人承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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