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公司管理

 03-25 19:27  悬赏 0  发布者:bohan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3)
律师你好。我们是一家共有十几个股东的小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的企业法人兼董事长及总经理。他个人股占总股份的50%。
请教老师:企业法人在生产经营中下列做法是否合法;如有不合法的地方
其他股东将怎样做才能纠正:
1,我公司新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队伍的选择及发包条件,不经过股东会(董事会)
的研究,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   2,公司新进员工及工资待遇不经过股东会(董事会)的研究,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3,各项财务支出及员工奖金分配不经过股东会(董事会)的研究,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   4,历年不都向股东会(董事会)成员做财务结算报告。只有他和财务负责人知道。             
公司法人的这些做法我们其他股东不懂对否,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请教律师老师费心给予解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3月25日 22时08分
1.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应当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
2,亲进员工可以由公司人事部门及经理负责就可以,不需要股东会表决,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及工资待遇必须经股东会表决.
3,员工奖金分配制度由股东会表决通过,由公司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执行,
4.股东有查阅会计帐簿的权利.
如有其它疑问,可来电或来律师事务所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回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5 19:50
他的做法错误,重大决议应当经过股东的同意,财务报告应当告知你们
回复时间: 2011-03-26 08:07
看公司章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辽宁沈阳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河北张家口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2822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87
浙江 杭州
人气:10596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705
江苏 南京
人气:988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2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