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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离婚后想再次分割财产

安徽 03-25 19:28  悬赏 0  发布者:david9…… 给我留言  回答:(1)
妻子被丈夫是广东梅州人。2004年结婚,2005年买了一套房子,是在丈夫名下。同年10月第一个女儿出生。2006年,丈夫为了办理香港户口,花言巧语骗得妻子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当时说好是假离婚,户口办好了再复婚的。当时妻子再次怀孕,照出是个女儿,丈夫强烈要求引产,妻子拗不过,只好勉强同意引产。离婚后丈夫找了一个香港女人假结婚,只为办到香港户口。
当时签的离婚协议内容如下:第一,婚后男女双方未生育有子女。
第二,婚后男女双房无共同财产.
第三婚后男女双方的日常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第四婚后男女双方无债务债权.以上协议是男女双方真实意思体现,自愿达成,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婚姻登记处一份,男女各执一份,共同尊守执行,经男女双方签字后生效。
因为丈夫说是假离婚,也就签了。并且离婚后仍然生活在一起,在2008年11月生下了第二个女儿。
后来丈夫决口不提复婚的事情,态度还越来越冷淡,2010年9月丈夫竟然直接想赶走妻子,以离婚协议为借口,想把妻子和女儿一起赶走。
妻子意识到丈夫当初恐怕就不是假离婚,后悔签下那份协议,于是提起上诉,磕磕绊绊近半年了,终于盼来诉讼结果,法院判离婚协议有效,妻子无权要求分割财产,只判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妻子拿到判决结果欲哭无泪……大人就算了,但是两个女儿该怎么办?一个女人没有工作,带着两个女儿该怎么生存?
想求助律师或者法律专家,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拿回属于妻子的那一份财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5 20:11
答:可以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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