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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的问题! 急!!!

广东-东莞 03-27 00:12  悬赏 0  发布者:ynwfuy……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今年26岁城市户口,我女朋友今年25岁农村户口,我与她原计划是在要今年5月份去登记注册结婚,可现在发现女朋友有了身孕,估计今年11月左右就会出世!~   听说这种情况会做罚款处理,可能还得花上万块,请问是不是真的这样?  如果是的话,那孩子干脆就不要了    五月份登记结婚后,再生孩子的话会不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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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31 09:56
建议咨询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4-03 22:38
千万要理智决定。
你所说的花钱,就是计划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生育有计划内生育与计划外生育的区分,具体是计划内生育还是计划外生育,各个省域的规定未必完全相同,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判断。大多数地方法规都规定,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未申领结婚证生育的不属于计划外生育。甚至于,未能及时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可以在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补领(注:江西6个月内)。如此一来,就无需承担社会抚养费的支出。
当然,具体操作还是建议咨询有关计生部门后再作决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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