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建宇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无子女老人的房产处置问题

上海 03-27 17:12  悬赏 0  发布者:yemaoq……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问律师关于无子女老人的房产处置问题:
我舅舅于两年前患脑梗一直神志不清,舅妈也患癌症于近日先于舅舅去世,未能及时做遗嘱或遗赠公证。
老两口没有子女,舅妈有亲妹妹及同父异母弟妹;舅舅已无兄弟姐妹,只有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
舅舅舅妈患病后,家务事、看病求医、住院照料及其后的安葬均由外甥承担,舅妈的弟妹们没承担任何赡养义务。
请问律师,在舅舅也去世后,承担赡养义务的外甥是否有权处置其房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7 19:27
您好: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3-27 20:42
不能。由其亲妹妹继承,但外甥可分处部分财产!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3-27 23:23
承担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的一点。需要律师析产的,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3-28 09:26
外甥可主张继承,但不可能自行处置房产,也必须经过正常的继承手续.
回复时间: 2011-03-28 11:11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
其外甥有继承权,可以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可以来电联系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3-29 12:13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的,由其亲弟妹继承,外甥承担赡养义务可以主张适当分得房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云南昆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37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52
山东 菏泽
人气:2107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