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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业主

山东-烟台 03-28 08:34  悬赏 15  发布者:fys2136 回答:(3)
男方和女方登记后开了个店 男的在经营 由于某些原因要退记 男的说租店时写的女的名 店就是女的就应该给男的钱 女的也不要 男的能以写的女方名为依据和女方要钱吗 写的女方名就应该给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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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8 08:42
该店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不能以店是女方的名义为由,向女方要钱。
你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3-28 08:43
登记后就是夫妻关系了。登记后开了个店,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方要店另一方要钱啊。你们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3-28 10:15
该店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与谁的名字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一方要求继续经营,可以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如果双方同意转让,可就转让款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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