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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事宜

江苏-苏州 03-28 14:14  悬赏 5  发布者:oWO3690 回答:(2)
我有个朋友被一家单位录用,试用期二个月。到了第四个月他本人查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是从第三个月开始缴费,同时发现社保也是从第三个月开始缴费,而且都不以本人当月的实际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当月的实际工资所得远远大于劳动合同中工资数),请问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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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28 16:07
用人单位没有违法
回复时间: 2011-03-28 19:57
个人觉得单位应当自试用期内就为你朋友缴纳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关于你所说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如果你实在要按实际工资数额,单位可以说多支付了你工资,要你返还多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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