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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我对象结婚四个月因双方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婚前给了三万左右彩礼钱

山东-滨州 06-26 14: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跟我对象结婚四个月因双方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婚前给了三万左右彩礼钱,离婚能退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6 14:43
你好,一般这样的情况都需要适当的退还一部分彩礼
回复时间: 2015-06-26 14:49
按照法律规定不退,但因为你们结婚时间过短,可酌情返还,但具体比例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回复时间: 2015-06-26 16:22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06-29 14:53
你好,一年内起诉离婚,可以退还一部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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