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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的土地被政府强占至今已5年了还没给我任何补偿

 06-26 18:45  悬赏 35  发布者:186324……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承德 回答:(1)
1. 在2007年春由于乡政府主要领导不作为而乱作为、违规批示前院超2.5米高的建筑,尽然给我造成冬天遮光十分寒冷,夏天积水无法排除使我不能正常出入的重大不良影响。我无奈上乡、县找要求给我合理规划、合法批示为解除不良影响、排除妨碍而改建,但是乡、县相互推诿、玩忽职守最后结果是必须先把我前平房拆除向后平移然后再给我批示,这样其不是以损再损吗我无法接受,因;(我宅基地明显与其他群众待遇不平等;在97年规划房本时因工作失误唯独把我家房后原使用面积甩出1.4米用于空闲地闲置)。现在近邻确定都已改建成二层楼房而我们的住房条件且越来越坏无法改善
2. 在2011年5月份县政府号招乡政府征收我们北山湾一等耕地本是基本农田204亩那水利建设都是国家基金配置的地下管道,加占道10亩菜田。由乡全体工作人员走家串户反复做工作有给上低保的,有弄虚作假给钱的,有请吃饭的,凡是提出条件都会加大力度解决。唯独不和我们协议,我主动找他们,乡书记刘汇文说;“我们一定要把你们这户放在最后和你住房问题一起解决”,但又不解决。至今5年都不让我种地,也不给任何补偿,现在还没建设一直在撂荒雇人看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款“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为此乡政府与县政府应当给予我合理赔偿,弥补因为他们的失职给我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根本没有走过信访程序县信访局告知说我有复核答复纯属捏造,只是我前受访局的哄骗有过答复意见,但是根本没有丝毫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早已离婚分户,现在她是她,我是我,我们是两个家庭,
问题补充:
请问我该有怎样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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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27日 18时39分
建议依法起诉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您是否能代理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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