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搬迁

上海 06-26 19:26  悬赏 0  发布者:521柱子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厂马上就要搬迁(上海到江西),公司给我们签订的合同其中一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上海,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或境外出差,执行公司的基本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否则视为乙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我们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我们不到江西去工作,那这项是否对我们经济赔偿是不是有影响。离搬到江西还有十多天机器已经搬的差不多了公司还没有给我们明确答复    我们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6 20:24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6-26 22:46
你们有权不去,公司应当给你们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5-06-27 00:06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而,若员工不愿随迁新的工作地址,用人单位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您,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5-06-27 13:54
有权拒绝随场搬迁至江西,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08
福建 莆田
人气:54296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2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6638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