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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江西-抚州 06-14 01:41  悬赏 10  发布者:huangh……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妻隐瞒婚前患有精神病,结婚到现在都一直长期服用药物还是经常吵闹,她自称她以前患有精神病就是把我杀了也不犯法,我简直就是生活在恐惧中,没办法提出无效婚姻而离婚,可是我只有婚前证明,没有婚后证明,因为婚后都是门诊看的,门诊病历她都撕毁不给予保留,如果她说她婚后治愈我应该怎么办,如果她在服药情况下开出的治愈证明有效吗?她的门诊病历能不能在医院取证到啊并有效吗?因为有一儿子21个月,我如何才能与她离婚并获得儿子的抚养权?请你们一定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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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6-15 16:47
可以离婚,对于你小孩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09-06-15 18:16
可以诉讼离婚,如果确系婚前精神病,婚后又无法治愈的,可以判离,也可以争得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09-06-15 21:52
你可以起诉离婚。根据你所说情况,我认为你应该有优先抚养儿子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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