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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建筑工地做木工,把左手小指用电锯锯断了1厘米,属于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公司出的

广东-广州 06-26 22: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建筑工地做木工,把左手小指用电锯锯断了1厘米,属于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公司出的,生活费是自己出的,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和生活费,都是自己垫付的,医生说要全休45天,由于我们是几个人在一起,做的包工(钱是平分的一层每人有两千块,我们包的是整栋楼35层,在我受伤时做了4层,还剩下31层没有做,由于我受伤做不了,他们又找了一个人加入,我就必须退出,总人数是固定的,现在他们一个月做五层,也就是一个月有一万的收入,请问我的误工费怎么算。  注:我们相同工种,不做包工的话,有300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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