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陈利厚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租房纠纷

广东-江门 03-30 02:22  悬赏 10  发布者:XEv4152 回答:(1)
跟房东租了一栋楼,准备做饭店,但由于无厨师,不想继续下去,就准备取消房屋租凭合同。签合同的日期是3月11号,租凭时间是从4月1号开始算,房租是2800/月,租期为十年,交了3000元的押金。我想问下,就是我3月24日取消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合同里面有一条对违约的说明,“本合同租期未满前,如一方拟终止合同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的全部损失。”这里面的全部损失要怎么计算?还有就是要如何取消合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3-30 07:51
应当是不能要求返还押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广西贵港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莆田
人气:54195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1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8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94
山东 聊城
人气:2004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