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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

陕西-西安 03-30 10:12  悬赏 15  发布者:xsD4378 回答:(6)
一车主在驾车出停车场时,因停车费与保安发生激烈争执,后车主下车动手打保安,遭到保安还击,车主叫来5、6个人开一长安车且从车上拿出拇指粗、50公分长的螺纹钢筋冲到保安打保安,情节恶劣。请问i如构成犯罪因定何罪,定寻衅滋事罪是否准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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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2 10:04
没有构成伤害的,可以定寻衅滋事罪。
回复时间: 2011-03-30 10:15
保安受到伤害是否构成轻伤?如是定故意伤害比较准确。
回复时间: 2011-03-30 10:2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1-03-30 10:39
没有构成伤害的,可以定寻衅滋事罪
回复时间: 2011-03-30 10:46
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较妥。
回复时间: 2011-03-30 21:41
故意伤害罪,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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