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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

广东-揭阳 03-30 21:12  悬赏 0  发布者:陈以希 给我留言  回答:(6)
如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办离婚,到时到法院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是最有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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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30 23:47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3-30 21:17
答: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3-30 21:29
提供分居两年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3-30 21:41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你应该提供分居二年的证据以及其他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3-30 22:33
提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人证、物证都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3-30 23:36
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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