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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江苏-盐城 06-28 15:04  悬赏 40  发布者:337390……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6月26日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可是我的合同是明年9月25日到期,原因是说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于去年我破坏公司一个​更衣柜后来已经修好,也在去年请假不让,一气之下旷工了2天,这两件事已经给予我处罚,也就是罚钱,在前几天我因奖金分配不服,短信骂了领导几句,就在昨天,公司来人给我下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把之前的两件旧账拿出来,还有我前几天骂领导的事情为理由辞退我,并且没有任何补偿,我想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他们可以以之前两件事为理由吗,前提是之前两件事他们已经处罚了我,如果我请人打官司可以吗?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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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0 07:17
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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