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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问题

广东-梅州 03-31 02:05  悬赏 20  发布者:小春子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我老公认识十年,五年前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结婚证是2010年10月份才签的,在去年八月份我老公在外面又跟人非婚生了个儿子,请问我老公该赡养那个孩子吗?我可以告我老公重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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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31 07:45
应支付抚养费。如果他们同居以公共夫妻名义生活,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3-31 08:04
要抚养
回复时间: 2011-03-31 02:11
1 应该赡养,2 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
回复时间: 2011-03-31 07:46
要养,除非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以以重婚罪告
回复时间: 2011-03-31 11:19
你老公与非婚生子是血缘关系,应该抚养,这是法定责任。如果你老公与第三者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你可以告他们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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