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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

河北 04-01 13:35  悬赏 0  发布者:注定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结婚八个月,办理离婚,男方彩礼给了我两万,我用其中的钱置办了家具,在婚期间,我们的生活费用都是用我一个人私有钱财支付,请问离婚后,我可以把我置办的家具拿回来吗,或者,生活费用上有什么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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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1 16:33
你好 购置家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1-04-01 13:37
家具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4-01 14:04
家俱要看是结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生活费要看对方收入情况了
回复时间: 2011-04-01 14:16
生活费用属于共同消费,没有债务是不用承担的,家具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4-01 14:26
  家具应该一人一半。生活费用就不能提了,因为不管谁支付的钱,在婚姻存续期间 都是共同所有的,离婚时也不能要回来。你现在要做的 就是先分清楚 什么财产是婚前取得,什么是婚后取得的。婚前的归个人,婚后的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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