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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前离婚,孩子抚养权在对方,可孩子在我这养,对方三年一分钱没拿

四川-成都 07-02 00: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三年前离婚,孩子抚养权在对方,可孩子在我这养,对方三年一分钱没拿,现在我想拿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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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5 11:18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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