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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陕西 04-02 19:44  悬赏 0  发布者:72744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前几天加盟一家饮食店,后来通过市场考察,以及家人的反对,我现在想去公司解除合约,但是上面写的违约金是要百分之三十,请问这个合理吗?我也没有开店,也没有让甲方来人,更没有对甲方造成任何的损失,请问这个违约金有这么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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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7 14:18
可以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回复时间: 2011-04-02 20:32
应当是考察市场后签合同,再付款。按合同办。
回复时间: 2011-04-02 23:4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4-03 05:58
不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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