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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甘肃-兰州 04-03 15:48  悬赏 15  发布者:MCA621 回答:(3)
交警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自事故发生勘察现场之日起10内,不向受害人送达事故认定书,可否起诉交警队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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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3 16:46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4-04 13:40
1、《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建议多与事故处理交警联系,问明迟迟不作的原因,如其不能自圆其说的,也可以向其上级事故处理部门、法制办、公安督查部门反映;
3、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
回复时间: 2011-04-05 19:23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尽量还是跟交警协商,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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