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已解决问题

我可不可以向派出所提交这样的《请求书》

 09-25 09:55  悬赏 5  发布者:baozhi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宣城 回答:(1)
请 求 书 
尊敬的文昌派出所领导和干警: 
因家庭纠纷,2008年8月7日杨A(妹妹的公公)与我发生打架事件。我的指导思想是尽量化解矛盾,因社会危害不大,请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与第六条的规定,先进行调解,尽量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若杨A执意不肯调解,就请公安机关公正地对主要过错方依法进行处罚,我还要申请做伤情鉴定,并请求公安机关对打架事件的教唆者杨B(杨A之子),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与第二十条第2款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1. 杨B教唆其父杨A偷走小孩,并教唆杨A打架,是造成纠纷的唯一直接原因 
杨A在其子杨B的教唆下,到文昌寻事,偷走已被依法判给我妹妹抚养的小孩,在公安机关多位干警与女方的再三要求下,仍坚持不肯将小孩送还,并当着公安干警的面扬言:“我愿意坐十年牢,也不会把小孩送来”。 并且杨B教唆其父杨A打架,现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就是导致纠纷的唯一直接原因。因此,主要过错方杨A与其教唆者杨B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2. 杨A多次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我的左耳被杨A咬下2×0.6厘米的一块,现我已在网上查到鉴定伤情的有关标准,可以鉴定为轻微伤害,而杨A只是额头破了一点皮。我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追究杨A与其教唆者杨B的法律责任。还有2007年杨A在我父亲脸上也咬了一块皮,当时那块皮挂在脸上,惨不忍睹,缝了7针,到现在脸上还有被咬的疤痕,我咨询了有关专家,也可以鉴定为轻微伤害。我们可以就这两项伤害,向司法机关申请对杨A提起公诉。但念及杨A是小孩的爷爷,我们并没有这么做,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果杨A一再纠缠的话,我也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相信公安机关会做出公正的裁定。 
3. 如果杨A继续纠缠,我请求公安机关对杨A、杨B父子依法进行以下处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依法对杨A进行处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与第二十条第2款的规定,依法对教唆者杨B进行处罚。 

请求人:包** 
2008年9月21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09月25日 11时43分
建议你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天津河西区
广东深圳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9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67
天津 河西区
人气:20485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4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