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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广东 04-04 17:24  悬赏 0  发布者:136836…… 给我留言  回答:(2)
隔屋邻居拆我的房子围墙,被我当场发现,被我用带胶皮的电线简单反绑双手(只是缠在手上没打结),想亲自送派出所处理,二分钟左右后有旁人提醒,我就马上松开电线放开,报警由民警一齐到派出所处理,他告我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后果严重吗?这个罪名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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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4 17:45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是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依你所说,你是不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回复时间: 2011-04-05 08:43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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