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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我想咨询一下房屋遗产继承问题。我父亲是军退干部,我们一家一直住在部队大院

湖北-武汉 07-05 08:18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武汉,我想咨询一下房屋遗产继承问题。我父亲是军退干部,我们一家一直住在部队大院。因为政策原因,部队的房子当时都是属于军产,只按级别和家庭分配,不出售。母亲在1985年去世,遗产未做分割。父亲1990年退休后,我们兄妹和父亲由大院内原住房换另外分配的部队休干所里一套三室两厅内居住。2003年12月,父亲与继母再婚,继母当时带着一个15岁的女儿。2009年元月,休干所这套房房改,房产证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房。用我父亲的军龄、公积金算完,还补发下来12万元。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2015年3月父亲去世,未留遗嘱。请问这套房在继母和我们兄妹、继女之间应如何分配继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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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7-05 10:19
配偶、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女)都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5-07-05 15:04
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你们平等继承
回复时间: 2015-07-05 22:16
虽然是婚后才买的房子,但由于是婚前就居住,且房改是对原公房的购买,所有的计算以及资金所处都是婚前之物,所以个人认为该房产应该是老人个人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即现配偶、儿子、女儿平均继承,继子女无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5-07-08 16:04
一般来说,你父亲的遗产可以由你们兄妹、你继母以及继母的子女,进行继承。但是还得看有没有什么特殊例外情形。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询以便更好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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