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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现在想判回孩子的抚养权与房屋

云南-昆明 04-05 12:06  悬赏 5  发布者:Tzj7552 回答:(4)
我们是2011年2冃15号由法院判离婚的,女儿和房屋判给男方,男方给女方财产折旧费48000元,法院规定他3月15号给我,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于是我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但他跟法院说他没钱,孩子现在也不跟他,孩子一直是我在带,孩子9岁,我和他协商对换,他也不同意。他现在是钱也不给也不对换,请问我该怎样保护自己和孩子,因为我想把孩子判回我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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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5 12:09
财产问题,应申请法院执行; 
孩子抚养问题,可另行起诉变更抚养。
回复时间: 2011-04-05 12:16
1、房产可以要求拍卖。
2、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4-05 17:31
财产可以向法院要求执行,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1-04-05 21:29
法院判决已经生效,财产部分不可以另行起诉,小孩抚养权是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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