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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各自财产有继承权问题吗?

天津 04-05 18:44  悬赏 20  发布者:oGK1893 回答:(3)
我父亲和继母于婚后曾公证做了“夫妻财产约定书”约定事项如下“约定人在1993年房改后共同购买了两套住房分别落在两个约定人名下,均属约定人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为防止今后因上述房产在约定人双方及儿女间产生矛盾,特作如下约定:上述房产在各自名下的,分别属于某某及某某所有与对方无关”。请问其中一约定人现已病逝,上述公证内容是否还有效?活着的一方有继承上述本已公证与自己无关的房屋的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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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5 19:04
公正的内容有效.活者的一方有权继承已经公正并不属于自己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11-04-05 21:29
即使是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样拥有继承权。如没有遗嘱,与其他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4-06 08:15
当然有效!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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