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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04-05 20:40  悬赏 0  发布者:蒋晓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4)
您好!我的姐夫去年去世了,家有三个女儿,大的九岁,老二1岁,老三刚出生,家有一个院子。另有一块门面宅基地皮,现在姐姐的婆婆要买那块地,请问是否可以,如果要分家产,婆婆能分到多少,(婆婆还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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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05日 20时45分
该院子及房屋属你姐姐与姐夫的共同财产,你姐夫去世后,应先析产,你姐姐占一半的份额,余下另一半才按法定继承由你姐姐、你姐姐的三个女儿、你姐姐的婆婆即五个人继承,五人平分,即你姐姐的婆婆对该处房屋及院落只能继承十分之一的份额
其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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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05 20:53
1、只有婆婆、你姐、你姐三个孩子能继承你姐夫的遗产。
2、但宅基地以户为单位申请,如是你姐家申请的,宅基地归你姐家,你婆婆不能卖宅基地。
回复时间: 2011-04-05 21:26
婆婆分到十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11-04-05 21:33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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