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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了,我有必要为对方新购房付一半费用吗

 04-06 20:15  悬赏 20  发布者:yinxw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5)
于1999年结婚,2000年有了小孩,当时一直与父母同住。于2004年离婚,并于同年一次性购买2房1厅住房一套,由前妻与小孩使用,房款各付一半,房产证写前妻名。
仅仅口头上说好是双方产权,没立证据等等有关文字。实际我也并不想要回一半产权或是什么。。。。
现2011年小孩10岁半,前妻欲购新房3房1厅一套,肯定卖掉旧房,并想要我与其共同承担新旧房子差额部分。
旧房约值19万,新房约31万,差额部分12万,现前妻想要我出6万。
我有必要出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4月06日 21时32分
没有必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6 21:34
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4-06 22:24
没有必要。
回复时间: 2011-04-08 00:54
你要是心情好就出。
没有法律义务去出。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68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4-08 14:55
你好,从法律上没有义务出。如果还有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直接一对一咨询。
评论者:yinxw 给我留言
时间:2011-04-08 19:17
感谢以上朋友对我提出问题的回答,让我能在自己的处境有危机的时候,有一个应对的正常思维。
评论者:罗海华律师
时间:2011-04-20 10:24
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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