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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识字,警察给给宣读,宣读时要不要有第三人见证人在场?

 07-07 18:46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海南-海南 回答:(1)
请问,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识字,警察给给宣读,宣读时要不要有第三人见证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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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07日 18时51分
你好,办案人员应当宣读,但是并不要求有其他见证人在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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