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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老婆在我本人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户口迁移

 07-08 13:49  悬赏 0  发布者:wtzx12……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2)
律师,您好:
   我原户口所在地一直是玄武门(87年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和父亲拆迁协议,后因开发公司的原因,至今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5月29日我妻子在我本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在办理户口迁移的部门把我、妻子、小孩的户口从玄武门迁移到锁金村(有产权住房)。
   妻子在办理迁移的时候,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写了一份以我的名义委托妻子办理户口迁移的委托书(具体内容我不知道),后来工作人员和我进行电话联系,询问我本人是谁,确认现在锁金村的地址,电话挂断就完成了户口迁移。5月29日下午我回到南京,发现我和小孩的户口被迁了,让妻子去办迁回,6月2日,我妻子也后悔办了户口迁移,去办理户口迁回,被告知原户口所在地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迁回。妻子在办理迁出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原户口所在地房屋没有产权证就不能迁回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和我联系时没有询问我是否同意迁移,以及说明相关的户口迁移规定,只询问我是否知道妻子要迁户口和锁金村房屋地址。
   我现在能否主张妻子所办理的户口迁移无效并迁回原户口所在地,我的理由是(1)我本人不在办理现场,也没有我本人的身份证件(2)我没有委托妻子办理并写亲自写委托书,全是妻子在现场以她个人名义代写(3)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户口迁移的具体法律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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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08日 14时49分
你好,工作人员确实失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09 10:31
具体咨询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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