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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员工上班发生交通事故

 04-08 07:56  悬赏 20  发布者:W52415……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6)
A厂上班时间为两班倒,晚班上班时间为21点,员工小王从上班必经路段20;30分左右从出租屋出发,乘搭了一两摩托车,在路上因该辆摩托车逆向行驶导致和另一辆逆向行驶助理车撞车,后来正面又一辆正常行使的摩托车撞了上来,导致乘车人小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地点离A厂摩托车速度还有3分钟左右。但认定书下来却写明事故发生时间为21;20分,经我与其理论,交警副队长才说在电脑上打错字了,说是事故发生时间为20;20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象是认定书时间20;20分发生的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问题补充:
认定书写明摩托车司机B某乘载小王去A厂的路上,在某大道公路上,乘载小王的摩托车司机B某逆向行使付主要责任.另一个逆向行使C某付次要责任。对面正常行使的那辆摩托车无责任。员工小王没有责任。主要是两个司机都是外地人没有钱,只能向工伤这方面能付起责任,但认定书有意维护A厂,把认定书事故发生时间写为20;20分。会不会对工伤认定增加难度。希望能得到您的热情帮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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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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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4月08日 08时06分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恩,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8 08:10
从时间上看是符合在上班途中的,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是,小王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有没有负主要责任,这个最好在交警出具认定书后就能有个明确的答案了。
回复时间: 2011-04-08 08:10
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1-04-08 09:14
可以认定为工伤,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获得双倍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4-08 10:25
不管结果如何,但一定要尝试。可能获得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基于工伤赔偿案件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专业性强,事实细节或者操作细节就完全可能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成千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本律师经办案件的某些当事人为了节省少量的律师费,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自己凭经验或者在非律师亲戚朋友指导下操作个案,无意识地支出了不必要的额外开销;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不知获赔数额,无意识地做出了较大获赔数额的让步,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
因此,强烈建议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律师处理为妥,从而充分求偿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律师也只有在了解了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专业的判断,给出专业的处理建议。否则,任何假设都可能导致案件朝向不利于受害员工的方向转移,错过了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而使证据固定缺失,置自身于不利境地,增加求偿的难度或者导致专业律师也无能为力,回天乏术。
另外,工伤案件往往伴随除了工伤赔偿之外的员工其他权益的损害,所以只有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才能充分求偿。现实中大多数员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只知道向用人单位求偿工伤赔偿而不知不觉中放弃了其他权益的求偿。
结合我所代理的同类案件,依法获取数额的赔偿是完全可能的。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1-04-10 08:33
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按工伤标准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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