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娄底 04-08 10:58  悬赏 0  发布者:XyL8122 回答:(2)
租赁房要拍卖了,出租房是不是有义务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呢?广告公告形式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应吗?是不是必须书面通知承租方本人呢?没有书面通知承租方本人是不是就剥夺了承租方的优先购置权呢?那是不是就可以起诉出租房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8 11:02
1.剥夺了你的优先购置权
2.你租期未到仍然继续租住:买卖不破租赁
回复时间: 2011-04-09 12:11
广告公告形式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建议详情与本律师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2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02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26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8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