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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人口土地征用问题

浙江-杭州 04-08 19:35  悬赏 20  发布者:rained……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本为某村农民,于2001年因上学需要将户口转为非农,于2005年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地(非农),2006年进入一事业单位工作(事业编制)至今,2008年娶妻,妻户口婚迁至我村我组(其户口也因上学转为非农),2009年生子,子户口即也非农。三人均居住该处。想咨询律师,我、妻、子三人是否可以分配土地征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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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8 19:39
答:不享有;征地补偿款向本集体经济内成员发放。
回复时间: 2011-04-11 11:07
恐怕只能享受一小部分,因为按很多地方的政策,很多补偿项目都是只有农业户口才能享受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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