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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欠啦人家钱,后没钱还,债主就说帮我把房卖啦还她钱,我也同意啦

安徽-阜阳 07-09 23: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之前欠啦人家钱,后没钱还,债主就说帮我把房卖啦还她钱,我也同意啦,债主联系的买家,在房产局签字过户时,买家提议让我把房子里的家具、家电一起算给他,但是不加钱,我没同意,并且告知买房的一方,这两天就会把卖出去的房子里的家具、家电拉走,买房一方把钱付清在交付(去房产局是礼拜四的时候),礼拜四夜里回家简单收拾资料,再出门钥匙卡在锁芯里拔不出来啦,就用钳子把钥匙夹断啦,礼拜六中午,去房子那想收拾东西时,发现锁被买房的一方给换啦,就打电话让她来开门,她们过来就说,衣服你可以拉走,但是,家具、家电不可以拉走,说那些是属于她们的啦,我就说“在房产局我就跟你说过,这事我没答应,家具、家电我没打算卖给你们,更没打算送给你们”她们就说是我欠钱的那人(我的债主)承诺给的她们,我便给我的债主打电话询问啦此事,债主也承认是她承诺的事,我就跟我债主说“这事绝对不行,不管怎样,不能你说送就送啦,要不,家具、家电我不拉走可以,就算是我用我借你的那五万元钱的借条来抵帐”,债主没同意,而买房一方的钱,到现在我都没收到,我想咨询下,这事算不算强抢名宅?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卖房的一定要把家具、家电一起算给买家?再不经过房主的同意下,债主哪怕是中间人有没有权利去处理房屋里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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