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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04-09 09:09  悬赏 0  发布者:yansao……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岳父去年7月5号被货车撞伤,入院治疗长达60天,半年后经过鉴定为八级伤残,最初治疗时需要输血,医院要求我们兄妹献血,还要我们另外买白蛋白,我们都照做了,现在我们要起诉肇事方,营养费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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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09 09:25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可以咨询医院。
回复时间: 2011-04-09 11:01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2、法律对营养费的计算,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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