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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条

广西-贵港 07-10 22:59  悬赏 5  发布者:chainy…… 给我留言  回答:(2)
对方写给我的借条内容: 今借到 某某 人民币 :多多多。借期为壹年,自2014年3月4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利息按月支付。 如果到期继续使用,经双方协商。如果某某提前要回本金必需要求提前15天说。(借款人 签名)

从2014年9月开始已经不能支付利息,叫给回钱也不能还。

请问 诉讼有效期是到哪年哪月? 诉讼成功可以拿回钱吗?(注:欠款人可能没有现金,有一个房产,请问法律回通过什么途径将钱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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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0 23:13
您好!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同时进行诉讼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15-07-11 10:51
可以起诉维权。诉讼时效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
追问:

那我的这张借条是诉讼时效是不是 2015年3月起后 到2017年3月这两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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