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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我5月11日在一家公司上班,面试岗位是采购主管

上海 07-11 14: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张律师:您好!我5月11日在一家公司上班,面试岗位是采购主管,上岗后公司老板说主管岗位暂不定,由我和另—位公司釆购竞争确定最后谁为主管!公资每月5000元,绩效1000元,电话费100-200元,做到年底发双薪(1月左右签了3年用工期,试用5月11日到7月10日,合同无工资多少条款)。6月底—次会议,老板因一个物料交期急,而供方不能以最快时间交货而对我采购工作不满意!接着就和另—位老板谈了—会,接着让人事把我叫过去,说我不适合在这个公司工作,要终止劳动关系。我非常意外,我试图说服老板,老板态度很坚决,我提出再给1个月时间,最后老板同意做到7月10日,给我各部门对我考评机会。7月10日前公司没有组织各部门对我考评。7月10日人事找我谈,说老板交待和我终止劳动关系,让我填写辞职申请表,说填好,近期工资会18日转我工资卡内。我没同意填写,然后,人事用企业QQ和手机发信息给我,内容大致是”今天下班前勿必办理移交离职手绪,否则后果自负,并因此造成损失向我追究!……”下班前,我把电脑和文件交同事,人事让我辞职申请表,我有填,我刷卡离开公司。请问张律师,我怎么办才好呢?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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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1 14:49
已经填写辞职申请,恐怕再难追究公司的赔偿金了;在填写辞职表前就应该咨询
追问:

前面少打一个“没”字,我没有填辞职表。谢谢回复!

回答:

如果是这样 ,可以申请仲裁的。1.5倍工资补偿

追问:

这里有几个疑问请教:1.合内容没约定明工资条款!对合同有效性和维权有影响?2.维权工资依据?3.公司QQ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有法律效力?4.企业用QQ和短信通知如合法,那请通知时间法律定性应视为试用龄内通知,迏是试用后通知??

追问:

请问:1.5倍工资补偿依据?谢谢回复

回答:

非法解除应给与两倍赔偿金,基数是半年工龄为半个月。两倍应为1个月。;所以,按照协商一致比较好,公司解除你,你表示接受,则公司支付你1个月代通金加半个月补偿金;工资以发放给你的薪水做为证据。

回复时间: 2015-07-11 15:11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我的情况前面描述较细,我现在属于试用期还是试用后?企业现连半个月都不付,会同意协商付代通金吗

回复时间: 2015-07-11 16:03
可以声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7-11 22:21
您都填了《辞职申请表》了,不管内情如何,您白纸黑字留下了主动辞职的意思表示,没有用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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