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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工伤

北京 04-10 18:46  悬赏 0  发布者:wangdo…… 给我留言  回答:(4)
亲爱的各大媒体,各位专家,各位律师,各位高官,你们好。
   有一位50来龄的弱女人十多年前前丈夫去世。为了供女儿上学,独身一人来到北京打工。2008年在一家工厂因工作原因不慎被她的下序伤了,受伤后领导坚决阻止他上医院治疗并强迫和威胁他继续上班半天,(预审处有证据并多次申请提取材料申请书,至今无人提取)致使她的伤情加重将脾摘除。(有医院证明)半天带伤的高强度体力劳动,造成脾摘除。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因工作原因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继续从事原高强度体力劳动。且该劳动又造成或促死在原有病情上进一步加重和恶化的新伤害结果,那么该新的伤害就是工伤。
   这三年来她一级一级申请工伤认定,可结果都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大家看受伤后继续上班半天,对方并没有否认半天劳动造成脾摘除,有医院证明,这不是事实又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不是法律依据。所有在这里请大家评判是否是工伤,里面的责任人是否因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好多更卑鄙的细节就不多说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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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0 19:51
你好,单位的行为不合法,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也可以按照人身伤害来赔偿。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1-04-10 21:04
如果女的是满50岁后的受伤,按雇工关系处理吧,受害人向法院诉求吧,不属于工伤范围。
回复时间: 2011-04-10 21:32
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4-10 23:21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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