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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单位小产权房转让

 07-12 15:4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l……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1)
2000年最后一次福利分房时,我们买了原单位的小产权房二居室,交给新单分换来了一套三居室(有房本)。上交的二居却分给两个年轻人两家合住,二居的小产权住房产证在我们手里,钱是我们出的,房子是他们一直住着,至今没有解决。我们名下因为有这两套房现在无法给孩子买房,请教我们应该走怎样的程序解决此事?当初我们垫的房费现在怎么收回,房本应该转给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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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7月12日 15时57分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单位返还购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追问:

非常感谢您!可十五年以前的10万房费和现在的10万相差很多了,应该怎样补偿十五年的房费抵押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决了我的疑惑,谢谢
时间:2015-07-13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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