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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遇到问题,急!!!

上海 07-14 09:10  悬赏 0  发布者:sbsb11…… 给我留言  回答:(8)
甲方:一手房主(本房房产证在其手中)
乙方:二手房主(从甲方手中购买本房)
丙方:三手房主(从乙方手中购买本房)
丁方:现在房主(从丙方手中购买本房)

概况:该房产为以前企业职工房(签购买协议时是大产权,现在已经全部产权、房产证到个人),产权到个人后丁方要求过户(甲乙丙丁之间依次签订的双方购买协议),但甲方要求乙方、丙方、丁方一并到场并携带各自原双方购买时签订的协议,才肯过户。请问丁方是否可以直接找甲方过户,现在乙方联系不到,难道一直不能过户,急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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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4 09:20
你这个问题是前面买房出现的瑕疵,房产没有过户是交易没有完成。建议你先协商,不能解决通过法律程序。
回复时间: 2015-07-14 09:25
直接起诉吧,不起诉他们根本不会配合的
回复时间: 2015-07-14 09:25
合同具有相对性,丁方无权要求甲方直接办理过户到丁名下。
我的补充: 2015-07-14 09:26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7-14 10:20
可考量通过起诉过户,详情不宜公示。
回复时间: 2015-07-14 12:22
1、与甲方协商,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
2、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7-14 13:14
如果你的合同是与丁方签订的,你应起诉丁方。此事只有起诉解决。
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7-14 14:57
合同具有相对性,丁方无权要求甲方直接办理过户到丁名下。
回复时间: 2015-07-15 00:52
甲方要求没有问题,甲方是卖给乙的,不能跳出来个什么人士,要求过户不去做核实的。

照理,甲方的要求是可以满足的,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实在不行,起诉也是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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