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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案件

河北-邯郸 07-14 16:53  悬赏 0  发布者:lixia2…… 给我留言  回答:(3)
借款纠纷一案我是原告,2015年已在邯郸中级法院起诉,我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很清楚,‘如发生纠纷,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可被告为了拖延时间,逃避债务,滥用管辖权异议上诉权,上诉到高院,在此期间,被告在南通找了一个与案件毫不相干的,在南通法院张法官私自跑到上海,调取我在上海办理临时居住证的信息,妄想以此作为证据,推翻我在邯郸起诉案件,我看到被告的这一举动后,心里非常难过和气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事实很清楚,我不明白作为一名法院的法官,行私枉法,做这件与南通法院毫不相干的事,到底为了什么?难道自己为了谋取一点蝇头小利,就可以戴着法院帽,欺负无辜受害的老百姓吗?请广大律师为我伸张正义,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告他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怎样才能让被告早点归还给我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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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7-14 16:58
向纪委反映。
回复时间: 2015-07-14 17:04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张律师
回复时间: 2015-07-14 21:49
您好!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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